11月27日下午,吉林市纪委组织召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指导组工作培训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介绍市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立等监察体制改革前期工作情况,对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指导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郝连生主持会议,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检察院等成员单位和9个县(市)区纪委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明确改革试点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组织指导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集中统一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把改革试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纳入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施工队”作用,积极坚定、审慎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这个重大政治任务。
会议强调,要明确改革试点任务,理清脉络筹划工作。组织指导组主要负责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的机构组建及人员转隶工作的设计谋划、协调调度、组织实施等工作,承担的是“施工队”的核心工作,成员都是“技术员”,干的都是“技术活”,一定要筹划好、协调好、沟通好、调度好、落实好,切实做到“四个明确”,明确成立监察委员会组建要求,明确市监察委员会的领导组成,明确市监察委员会内设机构框架,明确检察机关编制划转原则和数量。
会议强调,改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组织指导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成员之间要互通有无、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敢于担当、主动负责;要与省对口单位衔接、沟通,勤请示、勤报告,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同时要认真指导县级对口单位,保证全市改革试点工作质量和进度。
会议还进一步细化了市人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和市检察院等成员单位工作分工,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着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合力推进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