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英烈谱】陈鸽:用血肉之躯压住公交车上引爆的手榴弹

来源:江城日报   发布时间:2021-10-13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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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鸽(1958年-1984年),吉林市人,1983年考入警校,毕业后分配到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

  1984年2月28日下午,26岁的陈鸽接到命令,赶到江北大桥堵截身带两枚手榴弹的"2·27"特大爆炸杀人案嫌犯。19点35分,一辆4路车停在江北大桥南端接受检查,陈鸽与一名民警上车。车内挤满乘客,陈鸽发现有两人惊慌向乘客群挤去,迅速向他们靠拢。嫌犯发现被追捕,惊慌失措地拉掉手榴弹拉环。千钧一发之际,陈鸽与嫌犯紧紧抱在一起,用血肉之躯挡住弹片,英勇牺牲。全车40多名乘客除一人轻伤外,其余均安然无恙。当天,陈鸽刚刚转正成为一名人民警察。陈鸽牺牲后,被追授为“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并被命名为“黄继光式的英雄民警”。


责任编辑:吉林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