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吉林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吉林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来源:吉林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1-25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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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吉林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再创老工业基地辉煌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吉林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吉林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吉林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通过)

各位代表:

现将中共吉林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净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就,充分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坚持和深化“1133”工作思路,持续强化监督,坚决惩贪治腐,严肃整顿作风,释放改革效能,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以高度政治自觉强化理论武装。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持续跟进、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正确方向。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以有力政治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六保”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压责任、纠偏差、促整改,督促和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依据市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施工图》,逐条逐项细化具体任务,更新监督清单,督促各地各部门形成常态化落实机制。开展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约谈问责,集中约谈县(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纪检组长458人次,全市问责党组织11个,问责党员干部1174人。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机制,先后向市委汇报工作、反馈问题、提出建议17次,全市查处涉及疫情防控工作问题91起161人。制定《关于加强政治监督的具体措施》,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建立“两档案、三报告”制度、实行“四清单一台账”监督机制,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持续深入、全面彻底肃清孙政才和苏荣、王珉流毒影响,高度警觉“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两面人”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市立案审查调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50件50人。

(二)深入贯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针方略,推动“三不”同向发力、效应叠加,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肃查处吴举、宋杰、翟国冬、马文良等一批县(处)级“一把手”腐败案件;坚决清除刘彦光、白树新、李洪涛、张志华、李伟、王大勇等市属平台公司靠企吃企、损公肥私的“蛀虫”;坚决查办刘守杰、冯其胜、贾圣光等政法系统执法犯法的害群之马;重拳惩处丛刚、刘喜成等一批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反面典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8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0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20人。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有11名市管干部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有245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

强化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在问题线索分办、处置、了结等关键环节分别细化规范程序,制定《市纪委监委机关线索处置工作规程》《集体研究执纪执法从宽处理事项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建立审理会商会、案件专题会、纪委常委会“三会”集体研判案件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制定案件审理工作规程,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审查调查安全,制定“走读式”谈话和留置工作相关制度,加强抽查检查,稳步推进留置场所和谈话场所规范化建设,市、县、乡三级全部建成标准谈话室。围绕“一平台八系统”信息化建设,打造“江城智能纪检监察”。

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教。协助市委制定《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吉林市纪委监委查办留置案件同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形成“四同六双十二步”工作思路和格局,实现严惩腐败、教育干部、整改问题、弥补漏洞、建章立制一体推进,发出纪检监察建议584份。连续三年协助市委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7部,编印廉政教育读本13本,坚持开展“廉政一日”教育和家庭助廉活动,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纠治“四风”的定力和韧劲,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驰而不息强化作风监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市、县、乡联动,采取明察暗访、交叉互检等方式,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抓具体、抓细节,找症结、堵漏洞。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表现新动向,深化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加强对餐饮浪费行为和滥发津贴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72起149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41批次。

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推进“基层减负年”活动,落实“作风建设年”要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涉企监管服务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和干部作风大整顿“四个一”行动,推动党员干部在振兴发展中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全市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28起820人。

(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有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聚焦2020年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探索“纪委监委+扶贫”模式,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围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四个不摘”要求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扶贫项目专项整治,推动“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等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29起644人。

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综合运用督办领办、直查直办、提级办理等措施,做到反腐惩恶同步推进。实行领导包案,建立工作专班,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厉查处王君先、张忠全等黑恶势力“保护伞”,完成“线索清仓”“行业清源”“伞网清除”任务。全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30起378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

集中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房地产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违建“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合村并居”、冒名顶替上大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专项整治,开展人防系统、供销系统、粮食领域、供热领域等系统性专项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市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40起1818人。

(五)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不断释放改革治理效能

扎实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党统一领导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安排,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探索实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量化考评制度,对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机关部门和派驻(派出)机构进行考评。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先后制定市纪委监委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服务群众、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监督保障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市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机构组建和人员转隶,全市划转编制253名、转隶203人。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142个,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发《职务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有关衔接工作的具体措施》等文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认真履行监察委员会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中的职责,积极稳妥推进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确保全市追逃追赃工作有序衔接和有力推进,市监委成立以后追回外逃人员10人。2021年,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项工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市立案审查调查非机关事业单位监察对象案件2022件2044人,立案调查非中共党员监察对象案件549件554人。

稳妥实施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理顺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市纪委监委机关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坚持分类施策,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市纪委监委设置2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派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5个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

(六)落实落细监督第一职责,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全面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制定并有效执行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同级监督。探索推进村(社区)监督和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整合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强化基层监督。健全完善12388电话举报受理系统等检举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强化信访监督。全程跟进市“两会”,全面开展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强化会风会纪监督和换届纪律监督。综合运用谈话提醒、专项检查、督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26789件次,开展新提拔任职市管干部廉政谈话214人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7041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127人次。

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教育挽救干部。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825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8.3%、33%、2.7%和6%,“四种形态”结构比例逐年优化,2021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占比为75.5%,较2016年提升54.7个百分点。制定精准问责有效措施,实施严肃规范精准慎重问责。加强对受到处分或处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帮助卸下思想包袱,重拾信心干劲,全市开展跟踪回访教育636人次。有效落实吉林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十条,实事求是对全市260名党员干部作出免于纪律处分的决定,推动形成担当干事的浓厚氛围。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深化实践由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搭配编组合作的“1+1”工作机制,由监督检查室把所联系派驻机构的工作统起来的“1+N”工作机制,由巡察机构与同级纪委监委相关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直相关部门协作的“1+X”工作机制,做到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共享共用,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同向发力。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建立健全与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线索移交机制,构建综合信息查询平台,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七)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充分发挥管党治党利剑作用

加强巡察工作统筹谋划。市委坚定扛起巡察工作政治责任,制定《市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坚持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制度,把全程领导、全程指导、全程跟踪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制定《中共吉林市委巡察工作2017—2021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精心设计巡察工作“路线图”。在全省率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信访、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开展“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提升巡察质效试点”工作,为全省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巡察内设机构,选优配齐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完善建强巡察组组长库、人才库,做实基础保障。

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采取“常规+专题+提级+交叉”巡察模式开展市委巡察工作,7轮巡察共发现并反馈问题3902个,移交问题线索736件。将县(市)区巡察工作方案由备案变为审批,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流程指导督导。在全省率先制定《关于推动全市村级党组织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县(市)区村级巡察工作进行规范。市、县两级均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

强化巡视巡察整改。成立监督工作专班,对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进监督,对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报告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中央巡视共反馈问题47个,整改完成率为97.9%;省委巡视共反馈问题551个,整改完成率为96.7%;市委第一至第六轮巡察共反馈问题2841个,整改完成率为99.8%。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

突出机关政治建设。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政治责任。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建联系点制度,制定党支部工作办法、谈心谈话制度、临时党支部工作制度,创新党内生活载体,落实党内关爱措施,增强队伍凝聚力。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管控。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领导带头讲党课、青年干部讲书会、党支部“1+1”研讨交流等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强化专业化建设。组建业务培训巡讲团、举办“江城清风大讲堂”,搭建学习交流平台。采取集中培训、分类培训、挂职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开展全员培训,共举办培训班48期,累计培训9500余人次。坚持公正选人用人,拓宽选人渠道,采取招录、选调、遴选、推荐等多种方式,引进各方面人才,加强系统内外、系统上下交流,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

严格自我约束。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35人。以身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戒,召开市纪委监委机关警示教育大会。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六条禁令”,制定吉林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规定和严禁违规参加宴请聚餐的规定,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队伍。坚持刀刃向内,全市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4件44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禁而未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时有发生。同时必须清醒看到,纪检监察工作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服务保障振兴发展的能力有待提升,自我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回顾五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

——必须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五年来,我们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多种形式强化思想武装,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其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紧密结合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必须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维护”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五年来,我们深刻认识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之下,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贯彻落实情况加强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吉林市落地生根。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部署的各项任务,找准开展监督的切入点和服务保障的着力点,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践行“两个维护”。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坚持人民至上、造福人民,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取向。五年来,我们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系列专项整治,突出“专”字抓专项,突出“严”字查案件,突出“精”字促整治,深入治理民生领域的“微腐败”,破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搬掉惠民政策落实中的“绊脚石”,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广大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一体推进“三不”,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五年来,我们充分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在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坚决去存量遏增量的同时,积极探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实现途径、有效载体、具体方法,协助市委制定《中共吉林市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探索实践以案促改工作思路,开展典型个案和同区域、同领域、同岗位、同类型案件剖析,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一体推进“三不”,坚持监督、办案、治理一体贯通,力度、节奏、策略统筹把握,以政治生态建设为落脚点,以优化制度环境为基础,以营造良好氛围为导向,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结合起来,形成叠加效应、综合效能。

——必须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五年来,我们坚持“严”字当头,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绝不姑息、一查到底,及时清除害群之马,强化警示教育和学习培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新征程上,我们要不断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的力度,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在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中展现新作为、体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未来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是吉林市再创老工业基地辉煌的重要窗口期、战略机遇期、黄金发展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与时俱进深化“1133”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吉林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再创老工业基地辉煌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新的赶考之路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坚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部署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扣“三新一高”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十四五”规划、全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全市“四六四五”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肃清孙政才和苏荣、王珉流毒影响,加强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扶正祛邪、清障拓路,为现代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实现“三不”一体推进战略目标。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严的主基调,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聚焦生态环保、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技术改造等资金投入,聚焦金融、国企、政法、资源等重点领域,聚焦政商勾结等重要问题,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工作力度。深入贯彻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惩治震慑、问题治理、教育引导综合效应。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打击行贿力度,完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着力形成联合惩戒工作格局。坚持追逃追赃防逃一体推进,持续做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相关工作,统筹执法司法机关集中力量开展个案攻坚。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建立健全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积极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深化实践吉林市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四同六双十二步”工作思路,将严惩腐败、教育干部、整改问题、弥补漏洞、建章立制一体推进,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三)坚持纠树并举,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对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空泛表态、敷衍应付、运动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不作为乱作为、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查处、严肃追责。对违规吃请收送、滥发津贴补贴等问题严惩不贷。加强对典型案件的统计分析研判,查找症结、提出建议,督促职能部门针对“四风”易发多发问题,完善制度、优化治理。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企业调查研究、沟通联系等工作机制,探索在企业设立机关作风建设监测点,主动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探索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锤炼、家风养成,管好家属子女,营造向善向上氛围,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四)坚持人民至上,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乡村产业发展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督促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过渡期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持续推进“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合村并居”等“四个专项”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供热领域等专项整治,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强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推动管好村级“三资”,规范村级党组织建立健全小微权力清单,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五)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深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积极创新实践,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持续巩固拓展派驻机构改革成果,全面规范派驻监督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市管企业、市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发挥作用。

(六)坚持贯通协同,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充分发挥同级监督作用。强化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推动作用,在党内监督主导下,推动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贯通协同,促进监督更好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健全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完善贯通协同的监督工作机制,形成有力有效的监督体系。

(七)坚持上下联动,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坚定不移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完善巡视巡察工作体系,深化运用“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提升巡察质效试点”工作成果,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各项监督贯通融合。坚持市县同步、整体推进,加强对县级党委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导。制定《中共吉林市委巡察工作2022—2026年工作规划》,对巡察工作范围、方式方法、巡察整改、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科学、细致、全面谋划和部署。突出“三个聚焦”,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专题巡察,统筹运用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机动式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稳步推进十四届市委巡察“全覆盖”。探索建立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报告机制,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重点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巡察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作用。

(八)坚持严管厚爱,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对党绝对忠诚,在践行“两个维护”中当模范、做表率。进一步压紧压实机关党建责任,全面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常态化开展党支部“1+1”研讨交流,推动党建业务双促进双融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能力建设,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定期组织业务测试,提高专业化水平。严把进人关口,加大干部招录选调、培养管理、选拔任用和“上挂下派”交流轮岗力度,有序培养年轻干部,完善能上能下选人用人机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加强纪律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坚持办案安全、保密安全、廉洁安全“三个安全”一起抓,管好用好纪检监察权,严守省纪委监委“六条禁令”,坚决防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新征程已经开启,新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吉林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再创老工业基地辉煌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吉林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