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提级巡察船营区委组织部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吉林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6-04-02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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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3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提级巡察船营区委组织部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闫会媛作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船营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马玉玲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闫会媛指出,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抓基层打基础、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的重任。对组织部门开展巡察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保障“十五五”规划顺利实施的有力举措,是推进组织系统深入开展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高质量完成本轮巡察任务,是市委巡察组和船营区委组织部共同的政治责任船营区委组织部全体干部要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的工作合力,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闫会媛强调,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监督,照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上级工作部署,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组织部门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扎实做好理论武装、选贤任能、强基固本、育才聚才等各项工作,真正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和发展优势,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五五”顺利开局提供坚强保障

  马玉玲表示,船营区委组织部坚决拥护市委决定,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把此次巡察作为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将全力支持配合,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客观公正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精心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将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清单,做到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并注重建章立制,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的强大动力。

  市委巡察组将在船营区委组织部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0432-69987086,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邮政信箱:吉林市106号邮政专用信箱。同时,在船营区人民政府1号楼设置“市委第二巡察组联系信箱”。市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5月9日(清明节、劳动节假期正常接收来信,暂停受理来电)。根据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船营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船营区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船营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同志席会议;船营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船营区委组织部全体机关干部、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全体成员列席会议。


编辑:李珊珊
初审:高玉花
复审:张    权
终审:程    伟

责任编辑:吉林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