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昌邑区委政法委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5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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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24年10月2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召开反馈会议,向昌邑区委政法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赵海军分别向昌邑区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副组长宋微传达了市委书记胡斌听取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综合情况和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昌邑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晓羽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赵海军在反馈时指出,总的来看,昌邑区委政法委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扛起保障社会稳定、守护人民安全的职责使命,带领政法单位较好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履行职能责任有短板,“三个规定”制度执行不到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不到位,基层综治中心建设不完善,非诉纠纷调解作用不够明显,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力量需要加强,执法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高。从严管党治警机制建设还有不足,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财务制度执行仍需规范。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组织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

  赵海军强调,要准确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坚决纠正政治偏差。针对具体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力推动昌邑区政法工作实现新突破,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素养本领,锻造素质优良昌邑政法铁军。二是坚持以培基铸魂为目标,着力加强政法机关政治建设,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要把巡察整改列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王晓羽表示,坚决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落实“清单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机制,确保巡察整改扎实有序进行。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推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相结合,真正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昌邑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市委第六巡察组有关成员,昌邑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二处、昌邑区纪委监委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昌邑区委政法委全体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吉林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