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5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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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24年10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召开反馈会议,向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邓洋分别向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副组长殷庆传达了市委书记胡斌听取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综合情况和第三轮整改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强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邓洋在反馈时指出,总的来看,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能够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以及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检察工作的使命感有待加强,检察改革工作推进不够深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短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邓洋强调,要准确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坚决纠正政治偏差。针对具体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政治根基,把巡察整改作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行动体现。二是强化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实效,要主动、全面、实事求是认领问题,全力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班子成员落实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见到新气象、取得新成效的强大动力。

  张强表示,巡察发现问题客观准确,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抓好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巡察整改,切实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建立问题清单,逐项推进整改,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三是扎实做好巡察成果转化运用。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将巡察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四巡察组有关成员,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昌邑区纪委监委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吉林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