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延慧在反馈时指出,总的来看,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能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开拓进取,结合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有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具体要求有差距,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有偏差,落实创新工作理念不到位。履行职能责任存在薄弱环节,落实“检护民生”工作有差距,检务督察及信访工作职能需要加强,检察建议质效低,案卷管理不规范。党建引领工作有待深入,廉洁文化建设比较薄弱,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巡察整改不到位。
沙延慧强调,要准确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坚决纠正政治偏差。针对具体整改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高质量检察党建推动高质效检察履职。二是加强法律监督工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各项为民举措。四是全面从严管理监督,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五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吴尽表示,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全部认领,诚恳接受,坚决整改。一是统一思想明确责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动真碰硬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原因、盲点漏洞,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做到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推动巡察成果转化,在整改中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落实最高检提出的“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一处、船营区纪委监委驻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机关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