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5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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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24年10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召开反馈会议,向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沙延慧分别向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联络员徐莹莹传达了市委书记胡斌听取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综合情况和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凤淑杰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沙延慧在反馈时指出,总的来看,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能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具体要求不够有力,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偏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欠缺,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履职尽责存在薄弱环节,“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检护民生”工作仍需加强,案卷管理不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干部队伍管理不规范。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整改工作落的不实。

  沙延慧强调,要准确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坚决纠正政治偏差。针对具体整改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坚定政治立场,坚持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检察工作中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履职尽责,全力践行司法为民情怀,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面优化法律监督质效。三是严明纪律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四是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入抓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通过巡察整改提升新时期检察工作。

  凤淑杰表示,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具体要求落细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全盘认领反馈问题。二是聚焦反馈问题,坚决立行立改,全力破解整改难题。三是强化结合运用,推进检察工作,全面检验巡察整改成果。四是强化落实跟踪,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永吉县纪委监委驻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吉林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