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桦甸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吉林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5-10 17:18
字号:
分享: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24年4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桦甸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刘崇耀分别向桦甸市人民法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春明参加会议,就抓好巡察整改作出安排部署。桦甸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郎玲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刘崇耀在反馈时指出,总的来看,桦甸市人民法院党组班子精诚团结、务实进取、心齐劲足,能够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审判执行重点任务,履职尽责勇挑重担,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欠缺,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树得不牢,立案、执行不及时问题仍然存在,履行核心职能仍有短板,审判质效、执行效率还需提高,网络阵地管控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有不足,警示教育不及时、不深入。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不规范,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同时巡察组还发现和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处理。

  刘崇耀提出了五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强化履职尽责,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三是增强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坚持守正创新,加大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力度。

  五是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院党组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助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郭春明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巡察整改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要强化责任落实,分类施策推进问题整改,把整改责任压给党组特别是书记,“一把手”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亲自抓、带头改。同时,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实。要自觉用好巡察成果,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落脚点,推动加快打造“一个中心、四个基地”,为加快建设形神兼备的新时代新江城提供坚强保障。

  郎玲表示,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既要保证在整改上的全面和彻底,又要保障在行动上的落实与担当。一是坚决提高真抓实改的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二是坚决扛起立行立改的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行动自觉”。三是坚决强化成果运用的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落实自觉”。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能动司法,抓实提质增效,努力在推动公正严明司法现代化进程中做出新的贡献。

  市委第四巡察组有关成员,桦甸市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桦甸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桦甸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桦甸市人民法院机关全体干警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吉林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