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委第六巡察组提级巡察昌邑区委政法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赵海军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昌邑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伊同强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赵海军强调,昌邑区委政法委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形成同题共答的合力。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对标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各项方针政策,主动查摆、系统梳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实事求是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情况。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坚决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为党员干部如实反映问题作出表率。要鼓励支持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动的良好氛围。昌邑区委政法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政治高度,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伊同强表示,昌邑区委政法委将笃学深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将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增强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服从巡察组的领导、指导和安排,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将端正态度,主动配合,认真落实巡察各项工作要求,以认真的工作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展现昌邑区政法干部的精神风貌。将正视问题,主动认领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主动抓好整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市委巡察组将在昌邑区委政法委工作2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432-62786016,每天(工作日)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至17:00;邮政信箱:吉林市A129号—市委第六巡察组。同时,市委巡察组在昌邑区委政法委设置“市委第六巡察组联系信箱”,并启用了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微信二维码。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25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昌邑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方面办理。
市委第六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昌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于强,昌邑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昌邑区纪委监委驻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昌邑区委政法委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