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委第四巡察组提级巡察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邓洋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邓洋强调,政法机关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县(市)区政法机关开展提级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四个聚焦”,强化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县(市)区政法机关坚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昌邑区人民检察院要强化政治担当,正确认识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张强表示,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坚决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上来,全面查找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的差距,坚决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要坚持从顾大局识大体的高度,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把接受监督检查作为一种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如实向市委巡察组汇报相关情况,为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坚持从讲党性强担当的高度,切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主动认领,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问题得到坚决、及时、彻底的整改,努力以巡察新成效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
市委巡察组将在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432—62521178,每天(工作日)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至17:00;邮政信箱:吉林市A127号—市委第四巡察组。同时,市委巡察组在昌邑区人民检察院正门北侧墙上设置“巡察组联系信箱”,并启用了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微信二维码。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25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方面办理。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昌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范海君,昌邑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