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委第一巡察组提级巡察舒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世勋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舒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繁博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李世勋强调,舒兰市人民检察院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形成同题共答的合力。巡察是全面的政治体检,离不开被巡察党组织的支持和配合。市委巡察组将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舒兰市人民检察院要根据《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要求,及时成立联络组,加强与市委巡察组的沟通联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在配合巡察工作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市委巡察组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严守职责边界,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带头落实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的要求,维护巡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孟繁博表示,舒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及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次提级巡察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和提升能力水平的难得机会,努力增强配合巡察组监督检查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纪律性,全力配合市委第一巡察组做好各项工作。按照巡察组规定的程序,对标“四个聚焦”,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决不提供虚假材料,决不隐瞒问题;高质高效做好服务保障,与巡察组积极对接,为巡察组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认真审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对标对表、找准偏差,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进行自查自纠,揭示存在问题,结合“找问题、找不足、找差距,大起底、大解决、大提升”专项活动,将巡察成果与各项检察工作联动起来,抓好整改落实。
市委巡察组将在舒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432—68256300,每天(工作日)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至17:00;邮政信箱:吉林市A124号—市委第一巡察组。同时,市委巡察组在舒兰市人民检察院正门南侧设置“市委第一巡察组联系信箱”,并启用了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微信二维码。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25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舒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方面办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舒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舒兰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舒兰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舒兰市人民检察院全体机关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