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纪法课堂

纪律教育画访谈丨对抗组织审查,错上加错!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11-04 16:07
字号:
分享:
 

  【纪法链接】

  第六十三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

  (三)包庇同案人员;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

  (五)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责任编辑:吉林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