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龙潭区通报三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来源:吉林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7-09-25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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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龙潭区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这3起典型问题是:

1.乌拉街满族镇人民政府原民政科科员张世敏在廉租房分配工作中收取好处费问题。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时任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人民政府民政科科员张世敏在办理农村低保户廉租房分配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向赵志申、田财元等七人分别索要人民币5000元,合计人民币3.5万元。张世敏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时任该镇民政科科长李光在低保户廉租房分配工作中,未履行监管职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乌拉街满族镇高屯村报账员高德山在收取低保户农合款工作中玩忽职守问题。2010年11月,乌拉街镇高屯村评选低保户时,村里要求低保人员每人先交农合款30元,待低保户评定后再返还,时任该村会计高德山共收取34名低保人员农合款合计1020元,低保户评定结束后此款一直未予返还,直至2015年群众举报时才将此款返还,高德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乌拉街镇原城建助理周洪宇、原太平山村党支部书记高凤启借泥草房改造之机收取村民好处费问题。2012年,时任乌拉街镇城建助理的周洪宇在负责泥草房改造申报材料上报工作中,授意时任太平山村报账员高凤启,向该村8户泥草房改造户收取费用合计1.4万元,用于工作上的礼尚往来,周洪宇受到留党察看1年处分,高凤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责任编辑:吉林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