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掏腰包造福乡里,率民植树绿化荒山,修复书院大兴教育启迪民智,离任之际舍不得他走的群众洒泪相送,自发筹钱为其建祠立碑……许多古代清官都有这样的事迹,这篇文章要介绍的是清代的宋湘。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宋湘生于广东梅州,清嘉庆十八年(1813年)到云南曲靖任知府,此后在云南多地任职十三年,直到道光五年(1825年)冬升任湖北督粮道员,可惜的是,宋湘第二年病逝于转任路上。
忧民爱民、担当务实是宋湘从政为官的底色。调任云南曲靖知府当年,豫、冀、鲁、鄂等地大旱。途经河南时,宋湘看见沿途灾民流离失所、境遇悲惨,忧心如焚。
在赴任途中,宋湘坐的官船引得百姓好奇围观。这让他愧怍不安:“官船过处人环目,老妇幼儿排簇簇。直教看杀老东坡,彼自殷勤我感恧……我今前去滇南守,知是豺狼是父母?竹马无情呼不来,车乘翘翘畏我友。”乘坐官船上任,沿岸百姓围观,场面类似当年苏东坡海南归来时运河两岸万人围观,苏轼对下属说“莫看杀我否!”此时,他也自惭自责,并期许自己此去云南应多为百姓办实事,对得起百姓和自己良心。
到达曲靖时,当地正面临水灾,他立即组织抢险救灾,使受灾百姓得到妥善安置。当时曲靖所辖马龙州地瘠民贫、经济不振,“男耕女不织”,宋湘心想要是能够发展起纺织业,肯定能帮助各户增加收入。他筹措纺车五百台,无偿分发给百姓,并让妻子教当地女性纺纱织布。从此,马龙有了本地布,马龙百姓铭记宋湘政绩和厚德,把所织之布称为“宋公布”。
宋湘曾在嘉庆十九年(1814年)到广南任知府,看见广南百姓用水困难,他捐款并亲自勘测水源,凿东、西两塘引水至城,供百姓饮用。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到大理代理迤西道尹时,当地饥荒瘟疫并行,他抚恤百姓组织自救,自购松籽三石指导百姓植树造林。
宋湘在走访乡村时,发现权势人家的牲口糟蹋百姓庄稼不赔的情况愈演愈烈,便要求各村制定村规民约,无论何人放牧,如有损他人庄稼必须赔偿。他自己身体力行,有一次他和随从送妻子到马龙教授织布,不留神马吃了几十簇秧苗。宋湘马上叫随从把所损秧苗总数按成熟稻谷计价赔偿。此事很快传遍曲靖各县,此后随意放牧糟蹋庄稼的事就很少发生。
“常怀民间苦,此心天地鉴。”在宋湘的价值观里,当官既要为民做主,更不能谋私利。史籍记载宋湘生活俭朴,把薪俸大部分捐给了地方公益事业。宋湘离世后,家人检点遗物,仅得书籍数箧,佩刀一柄,画像一幅,外加《红杏山房诗钞》木刻版数百块而已。他未给家乡旧居增一砖一瓦,也未给子孙谋一官一田。
宋湘不仅是一位廉洁为民的官员,而且在诗坛上占有一席之地,被赞誉为“岭南才子”,《清史稿》也评价他“性豪迈,下笔显倜傥雄奇之概,诗磊磊落落,自成一家。”不管是做官还是作诗,宋湘用的都是真心,都保持着“要与民间验辛苦”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