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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纪”事】吉林市纪检监察机关一周纪检监察事(4月30日—5月4日)

来源:吉林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5-05-0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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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
  第二监督检查室: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精神,4月30日,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联合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列席市住建局燃气领域工作推进会,听取永吉、舒兰、磐石、蛟河、桦甸5个县(市)住建部门关于燃气老旧管网改造与高层建筑管道燃气建设情况,并对各地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副市长进行调研座谈,督促其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管理和维护,确保燃气领域安全稳定。
  第五监督检查室:5月4日,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节假日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查看节日期间公务车辆在指定地点封存、值班车辆出车审批和行程规范等方面情况。本次检查涉及部分县(市)区、市直单位和直属单位的106台公务用车,共发现问题8个,均已督促立即整改。
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稳定,4月29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向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制发监督建议函,督促各部门加强对所管行业落实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5月1日至3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组成监督检查组,深入国能吉林热电厂、长输管道吉林作业区吉化输气站及部分餐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重点查看企业消防安全隐患防范落实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切实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确保分管行业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为严明纪律规矩,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五一”节日期间,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成4个监督检查组,深入驻在部门机关单位和城区各分局基层科所队开展“纠‘四风’树新风”专项监督,了解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发现并督促立纠立改问题5个,推动完善食堂监管、公车管理等工作制度9个。

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4月27日,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紧盯城市建设领域关键环节,深入位于松江中路的3个绿化景观一线开展监督检查,详细了解苗木质量是否达标、栽植密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现场管理是否规范到位等情况,发现并督促行管部门现场整改问题2个,以精准监督推动驻在部门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使绿化成果真正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生态红利”。

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针对近期在日常监督和复盘总结中发现的部分企业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4月29日,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协同驻在部门党委对8户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双约谈”,监督推动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5月3日至4日,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单位机关纪委组成监督检查组,深入大型商超、公园及各类型餐饮、酒店等18个重点场所,现场查看明码标价、食品保质期、进货查验、特种设备检修及驻在部门在重点场所值班值守等方面情况

永吉县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守节点、寸步不让。5月1日至5日,永吉县纪委监委成立5个监督检查组,聚焦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车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深入全县9个乡镇、21个县直部门、高速路口等重点点位开展纠治“四风”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5个,均已向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反馈并督促整改。

舒兰市
  “五一”期间,舒兰市纪委监委监督“不打烊”,5月3日至4日成立七个监督检查组,深入白旗镇、吉舒街道、市教育局、市林业局等20个乡(镇)街和10个重点部门(单位),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方面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23个,已督促相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
磐石市
  5月1日至5日,磐石市纪委监委以“室组地”联动方式,成立7个监督检查组,紧盯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吃喝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应急值守责任落实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各检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部门单位、餐饮饭店、快递驿站等78个点位,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针对检查发现的8个一般性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要求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持续释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的强烈信号。

蛟河市
  4月29日,蛟河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节前廉洁提醒会,会上通报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组织全体干部签订《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自律承诺书》,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筑牢思想防线。会议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示范标杆,时刻保持自警、自省、自重、自律,自觉抵制各种风险诱惑和不良风气,同时要做好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检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船营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节日期间安全稳定,5月1日至5日,船营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办督查室、区政府办督查室、区应急局和船营消防救援大队,组成3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全区商超、酒店、乡镇卫生院等102个点位,重点围绕防范火灾风险、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企业安全风险、燃气安全风险以及属地责任落实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有效防控风险,扎实整治隐患,确保安全稳定。截至目前,发现问题63个,均已督促完成整改。

昌邑区
  昌邑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治理,紧盯资金使用、补贴申领、公开公示、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4月中旬以来,通过协作区联动方式对两家子乡、左家镇、桦皮厂镇等5个乡镇开展监督检查,以“小切口”精准施治,严查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20个,并督促做好整改。

龙潭区
  为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4月28日,龙潭区纪委监委召开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会,会上,委机关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同志宣读廉洁过节“十严禁”,并对全区7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会议强调,节日期间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四风”问题,自觉加强自我管理,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风清气正过“廉”节。

丰满区
  为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意识、提升履职能力,4月30日,丰满区纪委监委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持续纠治‘四风’”为主题开展专题培训,会上,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对准确把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意义、“四风”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何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开展深入讲解,并结合实际案例提出“对标文件找依据、对应依据找标尺、对照标尺找问题”等方法思路,为开展纠治 “四风” 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可操作的实践经验。
责任编辑:吉林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