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年轻干部的重要论述,落实《吉林市纪委监委关于新入职干部“站窗口、进专案、下基层、上讲台”教育培训办法》,1月12日,市纪委监委开展第59期“江城清风大讲堂”活动。活动中,新入职干部刘静、程文博围绕入职后的工作情况,畅谈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服务群众工作能力的过程和体会感悟,以讲促学、以学促干,展现青年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和砥砺奋进的坚定决心。
第六监督检查室:近日,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与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室组”联动,通过座谈了解、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市卫健委、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民生问题“大调研大起底”活动中反馈的9个民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督导。督导组针对已整改完成的进行现场核实;针对正在整改的,督促涉事部门(单位)加快整改效率;针对短期内不能整改完成的,督促进一步完善措施、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压紧压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确保整改质效。
政协吉林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职能,在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指导下,成立会风会纪监督组,对会风会纪跟进监督、全程监督,以严明纪律护航会议高质量召开。一是坚持教育为先。将会风会纪相关要求编入《会务手册》,督促各讨论组第一时间组织委员学习会风会纪相关要求,集中观看《鉴戒·2023》警示教育片,做到知规矩、守纪律。二是注重全程监督。每日对委员参会、住宿、请销假等情况开展多轮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委员会议期间是否存在迟到早退、不按规定请假或缺席会议、会场上打瞌睡、玩手机等问题。实行“日报告”制度,当日18时前汇总分析人员参会、住宿、封闭管理等情况,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同时,在委员驻地设置《严肃会风会纪督查工作公告》专栏,公布监督举报受理电话,及时受理会议期间会风会纪问题举报。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舒兰市廉洁文化建设,落实落细吉林市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开展“清风润家 廉洁过节”廉政教育周活动的通知》安排,舒兰市纪委监委监督推动全市72个部门(单位)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开展“五个一”廉政教育周活动,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委宣传部制作《把好“廉”关 过好“廉”节》短视频在“舒兰清风”微信公众号发布,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家教家风,带头勤俭文明过节。
磐石市纪委监委指导该市文联落实廉洁文化建设中廉洁文化下基层有关部署安排,在“我们的中国梦”送万福进万家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中开展“迎新春 送春‘廉’”活动。1月12日,8名书画艺术工作者深入富太镇政府和南长岗村廉洁文化书屋开展书画创作,以图绘廉、以文倡廉,共创作廉洁文化作品30余幅,为基层党员干部群众送上新春祝福的同时,引导大家树牢廉洁、勤俭的思想观念,让年味里的“廉”味更浓。
蛟河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吉林市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开展“清风润家 廉洁过节”廉政教育周活动的通知》要求,1月12日,蛟河市纪委监委开展“清风传家·廉以养德”家庭助廉主题活动。活动以“倡廉风”“签廉书”“寄廉语”“看廉片”“谈廉心”等五个“廉”形式开展,即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宣读《蛟河市“清风传家·廉以养德”家庭助廉倡议书》,发放《家庭助廉承诺书》,留写《家庭助廉寄语》,观看由吉林市纪委监委制作的专题警示教育片《家风之殇》,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体谈心谈话,寄语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及家属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充分发挥家庭助廉优势,不断强化廉洁意识,共同筑牢反腐倡廉家庭防线。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常态化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意识,筑牢拒腐防变“双重防线”,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桦甸市
按照吉林市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开展“清风润家 廉洁过节”廉政教育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桦甸市细化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1月10日,桦甸市委召开廉政提醒谈话会,市委主要领导对新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71名副乡局级以上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带头严明纪律规矩,以廉洁家风涵养清风正气,在推动桦甸全面振兴、开创桦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中再创新业绩,再谱新篇章。
船营区
按照《船营区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要求,1月9日起,船营区纪委监委组成7个考核组,对全区59个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重点围绕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支持和监督纪委履职,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7个方面30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考核。截至1月15日,共发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执行机关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相关制度不严格,村(社)小微权力清单、监督清单未及时更新等问题30个,已全面督促落实整改。本次考核将持续至1月31日结束。
1月12日,昌邑区纪委监委以主题党日的形式,组织委机关党员干部到包保社区延安街道鸿博嘉园社区开展清雪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精神。
按照市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巩固提升阶段部署要求,1月9日至10日,龙潭区纪委监委组成专项督导组,围绕“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区委要求推进进度和服务企业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采用明察暗访方式,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商务局、江密峰镇、龙潭街道、龙华街道、新安街道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中共发现问题6个,均已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