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3日,昌邑区纪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三次学习会。乡(镇)街纪(工)委书记、委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
会上,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凤文传达学习了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省纪委纪律审查安全会议精神和区委2017年第10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佟志明从理论认识到实践应用,对《中共吉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进行逐条分析、细致讲解。
会议强调,《实施办法》的颁布是省委结合我省实际,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充实细化问责内容和情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管党治党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省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全区各级纪检组织要深刻领会省委颁布《实施办法》的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抓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密切联系实际,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言出纪随,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会议最后,全体参会人员进行《实施办法》知识测试,更好的督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掌握运用《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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