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蛟河市纪委监委于9月15日举办纪法知识暨纪检监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吴振江出席会议。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王富军作开班动员讲话,委机关、派驻(派出)机构和乡镇街纪(工)委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紧扣当前纪检监察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围绕《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程序 不断提高审查调查质量》《审理实务与评查要求讲解》《犯罪构成要件之一(犯罪主体)》《<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解读》四个专题,采取现场授课和视频讲解的方式,将理论阐述与案例剖析相融合,既谈表象又溯根源,不断给参训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蓄能”。为更好地检验培训效果,专题培训课后设置了随堂测试,通过以考促学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检验培训成效。为深化培训效果,王富军强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在今后工作中对标对表,在学习上查漏补缺,在业务上改进不足,切实将本次学习内容吃透弄懂,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一以贯之提高履职能力;二要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用最严的纪律约束,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三化”水平;三要勇于自我革命,永葆政治底色,以优质工作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开展学习培训,是纪检监察干部适应新时期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更是补齐业务短板、强化能力弱项、练好监督执纪基本功的现实需要。下一步,蛟河市纪委监委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通过“视、听、研、学、考”等方式加强培训学习,不断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和斗争本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持续推动蛟河市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